昨日委請工作室同仁前往公聽會

業界人士參與踴躍,代表音樂人對此法草案條文有諸多疑問與不解,急需管道向官方當面表達

 

遺憾的是...

同仁的轉述,到場的官員對於業界先進的踴躍建言

似乎仍是以官腔回應,且面露不耐...

 

個人在此提出幾個看法與呼籲:

1. 智慧財產局自民國97年至今,為修改著作權法,尋求各界意見
    並徵詢專家與委託學者與法律事務所進行專案研究
    此舉個人必須先給予肯定
 
2. 但目前經過這些年彙整後擬出的草案內容,卻出現多條不合時宜
    且危害音樂創作者與著作權所有人權益的修改法條
    令個人不禁貴局委託之"學者"與法律事務所
    究竟對於現今的音樂市場了解度有多少?!
 
3. 音樂產業在西元2000年燒錄機風行後,發展已開始大幅受到影響
    政府現今如不更加傾聽真正音樂從業人員的心聲
    而圖利某些商業團體,做出令人遺憾的修法
    無疑將成為把華語流行音樂推向萬劫不復深淵的最大幫兇
 
4. 懇請政府官員在其位行其事,不要一步錯步步錯
    如果背後有財團或民意代表施壓
    請勇敢說出來
    所有音樂人,相信都會是各位最有力與堅強忠實的後盾
 
 
 
 
黃禾音樂工作室負責人
MUST會員
 
 
Roger Yang
楊培安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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